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15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年数总和法就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作为折旧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各期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当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例: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扩展资料: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称为折旧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总和年限法、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