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办理上海市的社保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2011年7月前外地户籍从业人员确实只能缴纳综合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发给一份养老补贴凭证,你无法就此提出补缴社保(除非你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
2、按(沪府发〔2011〕26号)文规定,自2011年7月起,外地城镇户籍人员应该缴纳与上海户籍人员同样的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而外地非城镇户籍人员只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以上两类的保险项目不同,缴费比例不同,记录个人账户的总额也不同。你可以看一下公司交的是否符合要求。
3、个人社保账户可以异地转移接续,但必须有本人到上海办理,单位只能出具相关材料,没有义务也没有办法为你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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