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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林市长犯什么罪

2025-03-02 06:46:37 编辑:zane 浏览量:527

贾春林市长犯什么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贾春林市长犯什么罪

  1月23日下午5点左右,江苏省纪委通报,经江苏省委批准,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春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53岁的贾春林,在泰州8个副市长中排名第二,分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建筑业等领域。贾春林在泰州当地“口碑还算可以”、“干了一些事”。但是,对于贾的施政风格,褒贬不一、争议极大,特别是在其主政兴化市时。  

  一、主政兴化时,曾有Q拆自焚事件。

  有人指出贾很可能早在兴化任期内就出了问题,涉及城建领域。比如,建设防洪大堤;又比如,改造街道、道路,搞绿化,让城市变靓。不过,当地传言贾的亲戚朋友介入工程,大肆赚钱。

  2011年5月,兴化一名男子被Q制拆除尔后点火自焚。但贾的仕途并未因此受损,1个月后,他升任泰州副市长。背后的利益勾兑没人知道。

  贾有着多面性,他捐赠了几年的绩效和奖金,有十多万元。

  二、多名下属官员接连落马。

  贾有任人唯亲之嫌,手下出了很多问题,最近几年,兴化至少有6名级别不低的官员落马,其中一些人更是作为“一把手”的贾提拔上来的干部。

  杨建,兴化市政协原副主席,2012年12月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400万元。在贾春林在兴化主政期间,杨建担任过副市长。

  梅建成,兴化市政协副主席时,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在贾春林主政兴化期间,杨建担任过副市长。

  李安康,兴化市规划局原局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陈学俊,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曾任兴化市住建局局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有与贾春林相熟的当地人说:贾春林曾经想保陈学俊,但没成功。

  盛卫东,兴化市财政局原局长,2011年9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吉海涛,兴化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合计30余万元。

  身边人接连出事,贾春林却有惊无险。据了解,早在2009年,他就一度被坊间传言出事。直到6年后,靴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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