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积分落户条件明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昆山积分落户条件明细1、昆山积分落户条件如下:(1)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2)持现居住地居住证;(3)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4)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5)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二、转昆山户口条件是什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1、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2、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3、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4、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昆山市最低标准的人员;5、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6、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7、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8、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9、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