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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原文及翻译

2024-11-25 23:51:11 编辑:zane 浏览量:571

陋室铭原文及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阅金经:阅读泥金书写的佛经。

原文:

《陋室铭》

【作者】刘禹锡 【朝代】唐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译文 

山不在于高,有了神仙就出名。水不在于深,有了龙就显得有了灵气。这是简陋的房子,只是我(住屋的人)品德好(就感觉不到简陋了)。

长到台阶上的苔痕颜色碧绿;草色青葱,映入帘中。到这里谈笑的都是知识渊博的大学者,交往的没有知识浅薄的人,平时可以弹奏清雅的古琴,阅读泥金书写的佛经。

没有奏乐的声音扰乱双耳,没有官府的公文使身体劳累。南阳有诸葛亮的草庐,西蜀有扬子云的亭子。孔子说:“这有什么简陋呢?”

陋室铭原文及翻译

扩展资料:

《陋室铭》是唐代诗人刘禹锡所创作的一篇托物言志骈体铭文。全文短短八十一字,作者借赞美陋室抒写自己志行高洁,安贫乐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意趣。

文章层次明晰,先以山水起兴,点出“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主旨,接着从室外景、室内人、室中事方面着笔,渲染陋室不陋的高雅境界,并引古代俊彦之居,古代圣人之言强化文意,以反问作结,余韵悠长。

创作背景: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

作者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

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和州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作者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

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作者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作者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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