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谁提出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法治国家”概念。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五、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七、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