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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的区别?

2024-11-21 16:11:16 编辑:zane 浏览量:560

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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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的区别?

症状表现《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对分裂样人格障碍的特征表述为:多重人格症 影片1.有遗传奇异的信念,或与文化背景不相称的行为,如相信透视力、心灵感应、特异功能和第六感官等。2.反常的或特殊的行为 如服饰奇特、不修边幅、行为不合时宜、习惯或目的不明确。3.言语怪异,如离题、用词不当、繁简失当、表达意见不清,并非文化程度或智能障碍等因素所引起。4.不寻常的知觉体验,如一过性的错觉、幻觉、看见不存在的人。5.对人冷淡,对亲属也不例外,缺少温暖体贴。6.表情淡漠,缺乏生动的情感体验。7.多单独活动,主动与人交往仅限于生活或工作中必需的接触,除一级亲属外无亲密友人。患者症状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分裂人格障碍。特点多疑不信任他人妒忌敏感易怒心怀怨恨自负有这类异常人格的人敏感多疑。他们总是妄自尊大,而又极易产生羞愧感和耻辱感。他们多疑并始终提防别人欺骗或作弄自己,结果会让旁人觉得很难与其相处,且他们通常不讲道理。这类病人好猜疑和嫉妒,他们怀疑别人的忠实而不能信任他人,性嫉妒在他们身上很常见他们不轻易结交朋友,而且会避免卷入集体活动中。在他人眼中他们不爽快、狡猾而且过于自信以致成为缺点。他们时常处于防卫状态,别人的无心快语也被其认为是对他们的拒斥。每当有人出可能故意设计用来损害他们利益的证据。这类病人对拒绝比较敏感、易怒且好争辩。他们会无端地觉察到自己被贬低、受到威胁。曾描述了这类人所具有的"敏感性"是如何导致其产生强烈的羞辱感和猜疑观念的,以至于他们容易被误认为有被害妄想。这一类病人同时也充满了怨恨且心怀妒忌,他们不原凉无论是事实上还是感觉到的侮辱。他们有强烈的自我权利意识,并会为此陷人争论之中,并可坚持至其他人都放弃之时。偏执型人格者往往非常自负。他们相信自己具有超常的禀赋,注定要成就一番伟业。即使成就微小,他们的这种非现实的观念也会持续存在,因其认定是他人阻碍了其潜能的充分展现。诊断依据1、强烈一过性或持续性的精神刺激因素,出现于起病前数日至3个月以内;2、有敏感(对声音,光等)、紧张(将会引发自我保护心理导致极端行为)、不稳定素质(各种人格所具有的不同特点);3、临床症状直接反映或重演精神创伤情境的内容;4、在刺激消除,适应能力改善或转换环境之后,可迅速获得完全缓解。但当原环境恢复后,主次之间不会发生未可知的转换;5、无自知力,通常精分患者不能自知自身患有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症类别,需要与神经症区分开)。流行病学流行病学数据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德国的8项研究。在这8项研究中,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即各种类型人格障碍的总和估计为6%~15%,城市人口的总患病率通常较农村人口更高,男性和女性的总患病率相当,且随年龄增加患病率逐渐减低。据报告称,在有精神症状的病人中,人格障碍的总患病率较高。那些就诊于全科医生的病员中,其人格障碍的患病率约为5%一8%,与一般人群相似,在那些精神病高发病率的群体中,人格障碍的患病率升高30%。还有报告称,在精神科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中,人格障碍的总患病率高达50%。多重人格症多重人格症(Multiple-personality Disorders)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种或多种非常不同的人格。此类患者行为的差异无法以常人在不同场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为来解释,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个人格有其个别的姓名,记忆,特质及行为方式。通常原来的人格并不知晓另一个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现的人格则对原来的人格有相当的了解。新人格的特质通常与原人格特质相当不同,如原人格是害羞,压抑的,新人格可能是开放,外向的。心因性身份的障碍多重人格(MultiplePersonality)是一种心因性身份的障碍,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碍。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为“在个体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一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并作为一个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说来,在任何特定的时间阶段,内陆诸意识层的只有一种身份,称为主体人格。此时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体人格的方式活动,不显出另一身份的痕迹。不定期一段时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后,可突然转变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后继人格的方式行事。这时,个体对过去的身份完全遗忘,仿佛从心理上另换了一个人。从一种人格到另一种人格的转化通常是突然发生的,当后继的人格开始“执政”时,原先的主体人格刚开始是意识不到的,并忘却已发生过的事情。人格分离心理过程的分离在精神分析学派看来,多重人格的实质是心理过程的分离,一部分行为和经验被单独保持,彼此之间没有交流,后继的人格通常能意识到主体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为客体(“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为主体(“我”),当分离尚未全面时,主体人格还有可能意识到另一种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种人格看作为“他”、“她”或“它”。可是,当分离全面进行时,主体人格便会忘却自己的身份,并由后继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学家P·费登所说,在这种情况下,“主体的经验类似知觉,从中产生的‘思想’被体验为好像它是一种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觉’”。当主体人格或是客体人格共存时,有几率使双方或是多方的意见不和,而导致极端行为。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后继人格和主体人格在其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不时甚至处于剧烈的对立面。在主体人格是积极的、友好的、顺应社会的和有规可循的地方,后继人格可能是消极的、攻击的、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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