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灯具下面的阴暗区域叫灯下黑。
引申为:1、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反而不能察觉。
2、负责打击非法行为的机关内部,本身易于存在非法行为,如缉毒机构的人员参与贩毒;公安人员参与黑社会。
3、现在也多用来指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
4、亦指企图窥视对方的暗地里。这里应该是第二个意思,也是中纪委公开承认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着“灯下黑”现象,且关于这一点我们不需要远溯,因为2013年12月25日《中纪委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已经有事实证明,纪检监察队伍并非处处“铁板一块”。
在某些地方,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人或通风报信,或成为“保护伞”的,也并非没有。既然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必须先得对自己零容忍。“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样的道理,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懂,都应该奉为信条。纪检监察队伍中不允许有“灯下黑”的情况存在。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说到底是为让“打铁还需自身硬”成为事实,说到底是为了将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一支反腐败的“铁军”。而打造一支反腐败的“铁军”,说到底是为了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是为了更好的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