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托运人)、货运代理、承运人、收货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货主卖东西给收货人,收货人作为委托人委托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送,货运代理把委托者委托的货物,通过指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
而其中货物的直接运输人就是承运人,货主最后是直接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就完成其中的交货任务。简单的说,货主是卖方;收货人是买方;货运代理人是帮助买卖双方进行租船、通关、提货的;承运人是帮助在中间运输的公司。
扩展资料:
托运人的注意事项:
1、托运人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名称、件数、货物价值、重量及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并出具托运货物的合法手续。
2、所托运货物外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对货物内在数量、质量等的损减均不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声明。国家法律法规禁运的物品概不受理。
3、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上全额保险,如有货物损坏丢失,按照有关保险公司规定的损坏的程度确定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没按规定上全额保险的,货物丢失按最高每件运费的5倍赔偿损失。
4、货到指定地点后,由收货人当场清点验收,如收货人当场对本批货物没有提出异议.可视为货物安全到达。
5、托运人和收货人如有查询、索赔或其他事宜,应在本单开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过期概不受理。
6、接到取货通知后,必须在3天之内取货。过期后每天按运费2%加收保管费,2个月以后仍不取货,按无主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托运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运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货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