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据了解,原来重庆市政府在2015年就公开发布了《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设定为4个等级标准,要求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随后物价部门制定了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有电梯住宅基准价(一级1元/_月、二级1.3元/_月、三级1.6元/_月、四级1.9元/_月)和无电梯住宅基准价(一级0.6元/_月、二级0.85元/_月、三级1.1元/_月、四级1.35元/_月),最高可上浮15%,文件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由于物业服务关系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市政府出台《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减少物业服务和收费矛盾。其中,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内提供服务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提出“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由建设单位以招投标方式与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5日内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拓展资料:然而,很多建设单位以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由头,其招投标确定的物业企业很多是建设单位自己注册的或者关联企业,其他物业企业想中标几率不大,而且他们确定的收费标准远高于政府指导价,费用与服务水平根本不成正比,由此导致出现了重庆新楼盘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大都在3.5元/_月以上。新房的前期物业费让政府指导价监控难度变大,业主的权利就这样被“合法”侵犯。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