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准生证办理地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双方户籍之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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