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安回老家奔丧被开除,事件的最新进展如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上海当保安的王先生因父亲病重返回安徽老家,在返回上海途中得知父亲去世又回家奔丧,后来公司以他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并决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赔偿金。上海两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该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并指出王先生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涉事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 近日,此事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1 月 26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王先生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王先生在本月 19 日已经拿到涉事公司的赔偿款项,他对判决结果满意,现在已经回到老家。
1:回家奔丧后公司称请假未获批被辞退
王先生在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做了近 13 年的保安。根据王先生此前在庭审中介绍,2020 年 1 月 5 日晚上,他的妹妹打电话告知他远在安徽宣城泾县的父亲病危。当晚,王先生就告知主管要请假,主管让王先生第二天去办一下手续。1 月 6 日,王先生递交了请假单,保安队长李某和小区经理吴某都签了字。2020 年 1 月 7 日上午,王先生接到吴某的电话,称公司未批准被告的请假,王先生便乘大巴车返回上海。当晚,王先生尚在回上海的途中又获悉父亲去世。
王先生将此事告知了主管李某,李某让王先生安心回家办理父亲后事,他就连夜赶回了老家。王先生说,之后公司未再联系过他,也未催告他返岗。父亲下葬后,王先生安顿好家属后于 1 月 14 日下午 4 点左右返回公司。 2020 年 1 月 31 日,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内容为:你于 2020 年 1 月 5 日向公司提出 1 月 6 日 -1 月 13 日的事假申请。根据《上海安盛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细则》的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但你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自 1 月 6 日起即擅自离职回安徽老家,直至 1 月 15 日才返岗,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即使扣除 3 天丧假,你的旷工天数也已达到累计三天以上 ( 含三天 ) 的标准,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有鉴于此,公司现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在公司的最后工作日为 1 月 30 日,双方劳动关系自 1 月 31 日起解除。
2:公司:想走就走想回就回,于情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安盛公司不服该裁决,将王先生起诉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安盛公司认为,遵守用人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也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所需的最基本、合理的要求。在王先生缺勤期间,其工作职责只能由公司临时安排其他员工顶班超负荷工作,对物业管理秩序和员工管理工作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
3:法院:用人单位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
一审法院判决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王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75,269.04 元等,安盛公司后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后认为,纵观本案,王先生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安盛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
目前王先生已经拿到赔偿金,并回到老家 ,并对此判决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