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泗阳,城管队员进店撕毁商家广告牌遭质疑,这算侵犯公民财产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认为算是侵犯公民的财产,由此可见当地的城管部门对于执法权这方面的理解并不到位。甚至存在着越权行事的行为。
城管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了维持城市内的基本道路建设,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能够正常运转。按照常理上来讲,城管与商家之间应该要相互合作,共建完美和谐的社会。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很多城管部门的城管人员总是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商家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之下,双方还会大大出手,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事情发生在泗阳地区,当地的城管部门在日常巡逻的时候。未经店家的允许,居然进入商家店铺内部将内部的广告牌直接撕碎。该视频传到网络上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一部分网友认为商家的确存在着违法行为,广告牌上的确有着非常不合理的商标以及言语。但是更多网友认为,店内的广告牌不属于户外广告牌,不在城管执行权力的范围之内。
针对于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当地城管部门的确存在着越权行使的行为。我国对于商家户外广告的确有着明确的规定,户外广告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但是在此次事件当中,被城管人员撕毁的广告牌并没有设立在店铺的外面,而是设立在店铺里面。因此,该广告牌就已经不属于户外广告牌。城管部门私自撕毁商家广告牌的行为,已经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就设立了各种各样的部门,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某些部门存在越权的行为。各部门应该要管好自己职责范围所内的事情,而不是选择随意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