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十八嫁的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好女十八嫁」这句俗谚,我认为起码可以有两种意思。一是:好的女性,应该在十八岁的时候出嫁,因为这个年龄最为适合。我国文化源自农业社会,农村比较流行早婚。汉初,承接秦末大乱,人口骤降,农村生产凋弊,於是实行黄老无为而治政策,与民休息。汉文帝时,为增殖人口,曾下令民间女子十五不嫁者,分五等罚钱。(从生理角度而言,女性在十二三岁时开始有月汛,已可生殖;现代某些医学理论认为过早生孩子对母亲身体不好)故此,女性在十八岁时结婚,应是最适合。一者发育成熟,二者心智亦成熟(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第一个聘用的菲佣曾跟我说,在菲律宾的女孩子,年过十八还未出嫁,很难找到夫家(当地人较早熟)。二是:好女子不妨多次结婚、离婚,离合越多,越懂人情世故。这个听起来是歪理,离婚越多,不是说明这个女子不懂得夫妻相处之道,或是个性有问题吗?我认为应该从普遍性的层面来说。俗谚说:「相见欢,同住难」,不单男女如此,朋友亦如此。人与人相处,尤其是热恋中的男女,见面时开心,只看见对方的优点,甚至是缺点也只当作是小瑕疵,轻易包容。但同室而居,时间稍久,便容易看清楚对方的缺点,越有要求,矛盾由是而生。古代并没有试婚,或是同居这码事;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婚。就算是两情相悦,婚后也会出现两人相处的问题;在男权社会,就算有委屈,女性也只能哑忍。所谓「七年之痒」,看来是夫妻俩在结婚前后,热情未退,较能容忍对方的缺点;时间久了,热情减退,容忍度亦降低,生活平淡了,容易出轨。(其实不单夫妻如是,爱情长跑的恋人亦如是)故此,要维持夫妻长久恩爱相处,双方都要学习如何互相容忍,更要懂得把热情降为「恒温」,不能因为是老夫老妻了,便凡事 take it for granted(这个英文phrase更传神)。比如多点嘴部活动,早上上班前来个goodbye kiss(我现在每天仍有做),下班回家,或是小孩子看不见时hug一下;双方多送些小礼物(我送的多是大礼物,好几颗五位数字的钻戒,共超过六位数字,肉痛中….);太太为你做了一些事,就算是冲一杯茶这麼简单,也应该说声thank you,诸如此类……当然,维持良好关系是相对性的,互动的。不知何解,女性在结婚后,尤其是带孩子的多年后,更容易事事take it for granted,往昔的温柔丢到爪哇国去,可能这是丈夫「越轨」的主因。说回主题,「经一事,长一智」,女性在前一段婚姻若未能懂得夫妻相处之道,导致破裂;累积经验,在下一段婚姻应该更有进步,不单更懂得两人如何相处,甚至是懂得接纳双方的家族,故此,古代说「好女十八嫁」,大概就是如此。台湾的小马哥很受女性欢迎。一次在记招裏,记者问他夫妻相处之道。他说:「家里面的事情,小事由太太做决定,大事则由我做决定。」记者追问:「怎样决定甚麼是大事情,甚麼是小事情?」小马哥幽默地回答:「这个由太太做决定。」这样,便博得广大久受父权、夫权压迫的台湾女性支持。我认为这样反而是矫枉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