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的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返有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先征后返: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二、先征后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三、即征即返: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如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三种方式取得的时间是不同的,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这3种优惠,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并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计算销项税,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抵扣。先征后退和先征后返是区别是前者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并由税务部门定期退还已征的全部和部分增值税;而先征后返,是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财政部门将已征税款全部和部分返还给企业。即征即退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相比,后者有比较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因此在退税时间上也有差异。 三者都是税收优惠形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由税法分别作出具体规定。